《表2 人体斑贴实验皮肤不良反应分级标准》
将含上述3种的斑试器用无刺激胶带贴敷于受试者的前臂内侧,一侧为对照区,一侧为实验区,用手掌轻压使之均匀贴敷于皮肤上,24 h后去除受试物斑试器,间隔30 min,待压痕消失后观察皮肤反应。如结果为阴性,于斑贴实验后24 h和48 h分别再观察1次。按表2皮肤反应分级标准记录反应结果,产品经24 h和48 h后,若受试者对受试物在各时间段均为阴性反应,则可报w告受试者对受试物无皮肤不良反应;若受试者对受试物在各时间段均为阳性反应,则可按照阳性反应最高级别报告受试者对受试物有皮肤不良反应;若受试者对受试物仅在某段时间内有阳性反应,则可按受试者阳性反应的级别报告受试者对受试物有皮肤不良反应。
图表编号 | XD0012232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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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5 |
作者 | 李欣航、毕永贤、涂静平、杨盼盼、杜正芳、蒋丽刚 |
绘制单位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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