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ICMM法和指数法煤矿生产系统煤尘风险评估结果比较》
注:1级=可容忍的风险或无危害;2级=潜在的风险或轻度危害;3级=高风险或中度危害;4级=非常高风险或重度危害;5级=不可容忍的风险或重度危害;n为岗位数。
煤矿各生产系统具有不同的煤尘暴露特点、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防护措施,因此煤尘暴露风险等级也不尽相同[4]。本次研究覆盖了煤矿的6个生产系统(见表4),按生产系统分层后,各层内两种方法评估结果之间的Spearman等级相关分析显示,在煤尘暴露浓度较低的井上辅助系统中,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相关性较分层前高,相关系数r为0.725(P<0.05);选煤系统、综采系统、掘进系统、井下运输系统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相关性较分层前低,相关系数r分别为0.569(P=0.18)、0.547(P<0.05)、0.476(P<0.05)、0.386(P=0.13);井下辅助生产系统的指数法评估结果均为无危害等级,故未计算相关系数。
图表编号 | XD0018206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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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6 |
作者 | 张思雨、汉锋、叶萌、陈永青 |
绘制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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