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慢性咳嗽共性病位证素表》
卫、气、营,不作为规范性证素,故删去。三焦、上焦、内所指范围宽泛,按原意将三焦、上焦、内规范为肺、脾、胃、肾,据原文之意规范四者其中之一或四者相互相兼;咽、鼻、右规范为肺,厥阴、胁、木规范为肝,肌表规范为肌肤(表),络规范为经络。慢性咳嗽病位证素:肺、胃、经络、肝、肾、脾、心、肌肤、表,共9项(表3)。其中肺、胃出现的频率最高,所占比率分别31%、29%,其次是肝、肾、脾,分别占10%、10%、12%。最少为肌肤(表)经络和心,分别占2%、2%、2%、4%。
图表编号 | XD0018199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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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0 |
作者 | 张曦、秦蕊、李晓 |
绘制单位 | 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