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和用途》
调查所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和用途具体如表2所示,其中有近60%的主体有过经营借款行为,并且85%的人主要发生在近几年,经营借款的期限也主要集中在短中期。归还情况整体较好,无力偿还的仅占4%。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和信用社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同时利用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融资的人数占比为26%,这个比例是农户的4倍以上。融资用途主要是短期周转和扩大经营规模,用于研发和技术创新的人还相较甚少。
图表编号 | XD0018077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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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0 |
作者 | 韩尚宜、许晶晶 |
绘制单位 | 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