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养老保险基金财务运行状况(无政策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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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调剂金制度对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和财政负担的影响研究——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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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期结余为负表示该省当期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

从表2可以看出,当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行后,各省上缴给中央的资金共计4139.12亿元。各省上解资金大概占该省征缴收入的11%-33%,其中广东省的占比最大,为32.78%;西藏占比最小,为10.14%。中央将基金按照各省的离退休人数全部下拨,其中下拨给四川省的资金最多,为312.15亿元;下拨给西藏的资金最少,为1.72亿元。此时,有9个省的地方净收入(中央下拨的资金-上解至中央的资金)为负,分别为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市、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贵州省和西藏自治区。观察此时各省养老保险基金的当期结余发现,有25个省出现了当期结余赤字。其中,辽宁省的当期结余赤字最多,为-553.84亿元;北京市的当期结余盈余最多,为288.99亿元。通过基金当期结余的变化幅度可以发现中央调剂制度改善了23个省当期结余赤字情况,此时共需政府提供财政补贴3546.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