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骨密度的比较(g/cm2,±s)》
两组患者治疗前的骨密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治疗3个月后的骨密度均高于治疗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3个月后的骨密度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2)。
图表编号 | XD0017948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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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8 |
作者 | 崔邦胜、陈棉智、吴嘉俊、刘炎芬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骨伤二科、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骨伤二科、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骨伤二科、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中医院骨伤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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