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09年之后尾气减排政策的净收益》

《表5 2009年之后尾气减排政策的净收益》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中国汽车尾气控制政策的减排效果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污染的单位为106t,损失、成本和净收益的单位为亿元,消散率为0.1(δ=0.1)。

为了进一步测算尾气减排政策的净收益,根据《中国绿色国民生产总值核算研究报告2004》和《中国环境年鉴》中我国废气减排成本(213.83亿元)和大气污染环境损失(退化)成本(2 198亿元),估算出尾气减排的成本和累积后造成的损失,其中减排的平均成本为77.77元/t,计算公式如下:2004年总减排费用除于减排的污染量,即21381624000/(8902444+180747811+85285700)=77.77(元/t),其中减排费用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的费用,减排的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减排的平均损失为3.16元/t,计算公式如下:2004年污染产生损失除以废气的排放量,即2198/696.4=3.16(元/t),废气在环境年鉴中是以立方米为单位,在以上计算中将其转化为吨,得到2004年排放的废气为237696×0.00293=696.4 t,其中废气的密度采用二氧化硫的密度(0.00293)代替,如表5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