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在沪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项目所得税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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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机制实证研究——以上海市高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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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高校尽管开展了大量作价投资路径探索工作,形成了差异化的运作模式,但大多数作价投资项目并未形成完整的“操作闭环”,其办理结果或存在国资管理隐患,或有财务记账上的瑕疵,或存在税收征缴上的风险,较多项目是未作价投资的“半拉子工程”。以作价投资的所得税缴纳或优惠手续办理为例,上述作价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见表1。总体来看,无论采用何种路径进行作价投资的操作,在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拟开办或已开办的51个签约项目中,受奖科研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缓缴手续办理相对顺利,但也只有9个项目办理完毕;高校直接投资类项目中,所有已完成投资的项目均未办理企业所得税递延手续;资产公司投资类项目中,完成企业所得税递延手续的只有5个项目。可见,尽管在国家和上海市政府职能机关的积极推进下,高校开展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有组织实施活动,实施了较多案例,但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涉及的法律、财税、国资、工商等多种专业领域,诸如科技成果权属如何让渡,资产评估如何开展,财务记账如何处理,工商登记与国资管理的关系如何协调等问题,均可能产生延缓办理程序、降低办理效率的结果,影响科研人员创新和创业活动的有效链接。因此,如何疏通高校创新创业“大动脉”,提高高质量科创企业培育力度,是值得思考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