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基于综合水质标识指数的综合水质级别划分》
式中:X1为总体的综合水质类别;X2为综合水质在该级别水质变化区间中所处的位置,根据公式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确定;X3为参与综合水质评价的单项水质指标中劣于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的指标个数;X4为综合水质类别与水体功能区类别的比较结果,视水体的污染程度,X4为1位或2位有效数字。Pi为主要水质指标的单因子水质指数(即单因子水质标识指数中的X1、X2)。X1、X2、X3、X4具体计算过程参见文献,水质级别划分如表1[8]。
图表编号 | XD00178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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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1 |
作者 | 程卫国、李亚斌、苏燕、王坚 |
绘制单位 |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城市生态重点实验室、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城市生态重点实验室、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城市生态重点实验室、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城市生态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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