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本会鸿泰岗灾民收容所遣散各省灾民日期户口数目及遣散费一览表[23]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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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1931年南京水灾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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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泰岗灾民收容所建立后,南京附近省区灾民咸集首都,对首都产生了很大的压力。加之天气和暖,正值春耕,灾民应该早日回籍从事耕作,以谋生计。基于以上考虑,首都水灾救济会决定对灾民进行资遣,呈请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拨款50 000元作为灾民遣散的费用。遣散事务由鸿泰岗灾民收容所办理,具体资遣办法如下:“苏皖省籍者,每名给洋两元,远省灾民每名给洋四元以充回籍后修葺房屋及添补农具之需,并由会呈请振务委员会函商铁道部令饬津浦、京沪两路局备车免费运送各省灾民资遣回籍”[23]60。具体遣散人数如下表1、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