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样品多环芳烃最大吸收度》
注(note):▲表示为化工企业样品(▲denotes the sample of the chemical enterprise),★表示为“消字号”样品(★denotes the sample of the“elimination”name)
按照拟定的方法测定所有样品,18批不符合规定,企业K、M的样品中多环芳香烃测定结果超出拟定限度(6μg·mL-1)的40~100倍,因此将K、M供试品溶液稀释50倍测定,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736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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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30 |
作者 | 海乐、刘雁鸣 |
绘制单位 | 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