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实际样品中16种多环芳烃的测定结果》

《表3 实际样品中16种多环芳烃的测定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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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溶剂萃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同时测定水产品中16种多环芳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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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表示未检出

取海水鱼、海虾、海蟹、干海带、干贝、海参、虾皮7种样品的可食用部分按照优化的前处理条件与选定的色谱和质谱分析条件下测试16种PAHs的含量,结果如表3所示。7种水产品均不同程度地检出有5~11种PAHs,总量为25.2~58.4μg/kg,尤其是海水鱼、海虾、海蟹中残留较多;而水产干制品中PAHs残留较少,这与生物体的习性、水体环境以及后期水产品加工有较大关系。我国最新发布实施的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仅规定了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的限量,但是未对其他类PAHs的污染限量作出要求,利用该方法得到的水产品中PAHs的测定结果可为国内该类产品的PAHs类污染物的限量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