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3-2017年部分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补贴奖励资金项目》
注:省互联网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自2016年起实施。
在资金方面,目前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享受的扶持政策主要还是财政补贴和资金奖励为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认定奖励。《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下文称“七条措施”)和“互联网孵化器管理细则”规定,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100万元奖励,省级的给予50万元奖励。另外互联网孵化器参加省孵化器备案并被认定的,省新增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2)科技创新平台补助。《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补助办法(暂行)》规定,省级以上孵化器平台可按上年度新购单台套价值30万元以上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总额的30%以内标准予以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3)用房补助。《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办法》和“互联网孵化器管理细则”规定:新建或改扩建的孵化器用房、符合文件要求的,可按照100元/m2、50元/m2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补助。(4)奖励培育企业。“七条措施”明确,在孵化期内,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培育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互联网孵化器管理细则”规定,一般孵化器吸纳5家以上互联网创业企业,经备案审核,省新增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表1是2013-2017年部分财政补贴资金项目,福建省对孵化器的财政支持保持稳健增长,降低其建设成本并提高在孵企业的存活率,推动孵化器与在孵企业一起蓬勃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17671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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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庄灵习、许艺萍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