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办侦查员制度过程实施中侦查员方面面临的问题》
主办侦查员制度是为了调动一线侦查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他们开展侦查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在此基础上提高办案质量。然而在侦查实践中,有相当数量的侦查人员对主办侦查员制度是存在抵触情绪的,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能力不够,可能是害怕承担责任,也可能是对新制度改变现状存在认识和理解偏见。对于部分侦查人员而言,在一个工作任务划分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的侦查群体里,他们没有工作压力,而且可以和能力较强的侦查人员一起“吃大锅饭”,他们之间的地位待遇也不会有明显的差异。然而,实施主办侦查员制度将使侦查人员在侦查办案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格局,相关的办案责任、权限和待遇也将出现一系列变动,原有的“吃大锅饭”模式被打破,部分侦查人员自然会对主办侦查员制度的实施的积极性不高,甚至产生排斥抵触的思想。
图表编号 | XD0017660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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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0 |
作者 | 刘启刚 |
绘制单位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与反恐怖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