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项目的四种运作机制及其效果》
自主式项目客观上增加了村级组织的治理资源,并增强了其治理权力。在其运作过程中,我们看到自主式项目为推动村庄社会的部分公共问题的解决、摆平“钉子户”提供了资源,但是我们要警惕这种“治理绩效”背后的问题。在自主性较强的村庄,外部资源虽难逃被“工具化”的命运,但是以保护型代理为代表的村庄精英尚且能对诸如贫困户评选、项目工匠选择等问题发表意见,保证其底线公平;在自主性较弱的村庄,自主式项目就完全沦为了“交易工具”,外部资源被工具化之后,村庄治理逻辑从道义秩序蜕变成了利益交换,虽然在短期内高效解决了问题,但是其负面作用更大。
图表编号 | XD0017564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6.20 |
作者 | 董磊明、邹松 |
绘制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