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01—2010年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工作挽回的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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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后的成本-效益分析》
避免劳动力损失而挽回的社会经济价值即为间接社会经济效益。通过治愈活动性肺结核患者,除了减少避免新发患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并且可以减少产生的额外劳动力损失,挽回更多的社会经济价值。根据间接社会经济效益公式计算得出,我省避免劳动力损失而挽回的社会总价值(即间接社会经济效益)为2 239 168.45万元(表4)。
图表编号 | XD001740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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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3.12.30 |
作者 | 魏松庭、郑桂兰、闫兴录、李发滨、孙彦波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所、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所、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所、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所、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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