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全面二孩”改策影响下不同生育意愿比例引入控费措施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缴费率的影响》

《表3“全面二孩”改策影响下不同生育意愿比例引入控费措施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缴费率的影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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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平衡视角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调整方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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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4所示,当“全面二孩”生育意愿为无意愿时,如果想在2030年前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那么需将缴费率由4.35%一次性提高至5.576 3%并在2018—2030年间保持不变。如果这期间缴费率是以渐进式而不是一次性方式进行调整,那么当预测期为2030年时,缴费率每5年需提高0.760 3%,直至2030年时提高至6.630 9%。但如果生育意愿能提高到100.0%,那么当预测期为2030年时,一次性调整方案仅需将缴费率提高至5.059 7%,渐进性调整方案每5年则需提高0.465 5%,就可以实现基金在预测期内的收支平衡。可见,在当前保障水平上继续提高补偿水平会进一步增加基金运行压力,但同时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能够改善这一状况,因此需采取综合性措施应对基金的赤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