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1950—1953年全国信用合作社情况》
相比之下,邓子恢认为信用合作要成为群众性运动,需开展群众性的信贷合作,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把重点放在县市基层社。以发放农业生产贷款,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资金问题,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作为信用合作社的主营业务。信用合作组织形式则要根据群众需要,因地制宜、多种多样,哪一种便利群众就采用哪一种,如信用社、信用部、信用组等。其经营方针则应遵循简化手续、完全自愿,群众存款方便的原则,不能强迫农民,并制定合理利率,最终以经济斗争的方式来解决农村高利贷问题。据江西省余干县调查所得资料,自1953年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之后,高利贷在总额中急剧下降至8.8%,1954年再降至3.6%,1955年高利贷已经极少了,效果十分显著[25]。下表3中的有关数据也是这一时期信用合作社获得大发展的一个真实写照[26]。
图表编号 | XD0017345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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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5 |
作者 | 吴强 |
绘制单位 | 龙岩学院中央苏区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