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生物足迹账户中的土地类型说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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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足迹的生态安全评价——以新疆阿拉尔市为例》
生态足迹又称为“生态占用”,它表示为生产某一区域人类所消费的所有资源和吸纳这些人口所产生的所有废物所需要的生物生产土地面积[11-12]。如表2所示,生物生产用地面积可分为六类:草地、耕地、森林、水域、建筑用地和化石能源用地。在计算过程中,不同类型的土地生产力存在较大差异,为了比较和加总不同的土地面积的计算结果,要转化为可比较的生物的生产土地均衡面积,因此在这几类不同的土地面积计算结果前分别乘上一个相应的均衡因子和产出因子。均衡因子为某类生物生产面积的世界平均生产力与全球各类生物生产面积的平均生产力的比值;产出因子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某类生物生产土地的平均生产力与同类土地的世界平均生产力之间的比率;均衡因子和产出因子参考GFN[13]2016公布的数据。
图表编号 | XD0017304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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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何强、周正立、吕瑞恒、梁继业 |
绘制单位 | 塔里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塔里木盆地生物资源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塔里木盆地生物资源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塔里木大学植物科学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塔里木盆地生物资源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塔里木大学植物科学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塔里木盆地生物资源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塔里木大学植物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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