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小米公司上市前股权结构与投票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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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筹资对企业经营影响分析——以小米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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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小米集团招股说明书

优先股发行量受到法律的限制,企业需要进一步融资时只能依靠发行普通股。为了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小米的另一道杀手锏便是双重股权结构。根据小米招股说明书披露,A类股票仅有创始人雷军和林彬拥有,其余创始人以及投资者持有B类股票。双重股权结构使雷军在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转换为普通B类股票后仍拥有对小米公司的决策权,能以较少的持股数量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可谓“四两拨千斤”。上页表3和表4分别显示了小米公司上市前后股份类型、持股比例和投票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