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偶遇地震水平应变限值》
根据ASCE 61-14码头结构地震设计,对结构断面不同位置处材料应变变形进行控制。考虑到对码头结构震后维修的便利性,允许桩顶在强震时发生破坏,下部钢管桩控制在弹性变形范围内,即强震下钢管不允许发生破坏为原则进行设计。本算例仅对各方案偶遇地震水平(Level 1)进行推覆求解,各位置处材料应变变形控制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7206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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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徐明磊、索云飞、陈洁 |
绘制单位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