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临床护理人员信息能力评估指标体系与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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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国背景下临床护理人员信息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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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轮专家函询后,共删除及修改1项一级指标、2项二级指标、7项三级指标,增加4项三级指标。(1)删除指标:大部分专家认为二级指标中“信息重组”不属于护理职业范畴,故将此二级指标及其下属的4项三级指标一并删除;专家认为三级指标中“了解信息学原理”与“掌握护理信息学的理论知识”相似,故将前者删除。“能描述出信息改善卫生系统的益处”和“能有效防止信息系统不被黑客攻击”2项三级指标认可率<70%,予以删除。(2)修改指标:专家建议将一级指标“护理信息学行为”修改为“护理信息学应用”。(3)增加指标:根据专家建议增加“能熟练地使用信息化健康仪器和设备”“可以将人工智能与决策支持系统应用在临床护理程序中”“能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处理医嘱、查询排班信息、查询病人信息”和“可以根据最新的研究进展,为病人制定出最先进且合理的护理方案”4项三级指标。最终形成的临床护理人员信息能力评估体系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44项三级指标。第2轮专家函询后,有7名专家提出建议,根据专家建议对部分条目内容及结构进行修改,如将三级指标中“掌握护理信息学的理论知识”修改为“掌握护理信息学的理论知识及‘互联网+护理服务’护理流程”;将二级条目“信息临床应用”的下属三级条目“可以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护理教育、活动或与家属、同行、专家进行交流与业务学习”“可以运用信息系统(如邻家护理人员APP等)进行线上支付线下护理到家服务”调整为二级条目“信息应用”的下属三级条目;将二级条目“信息基本知识”的下属三级条目“掌握信息技术的原理与作用”调整为二级条目“信息工具知识”的下属三级条目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条目数总体无删减、增加。根据第2轮专家函询结果,利用Yaahp 10.5层次分析软件绘制临床护理人员信息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层次模型,输入判断矩阵值,确定各指标权重。本次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系数<0.1,说明一致性检验结果合理。临床护理人员信息能力评估指标体系与权重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