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密山市农业可分配水量核算表》
农业可分配水量直接决定了密山市农业取用水户的确权水量,以密山市可分配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限制条件,按照水资源配置的优先序,在扣除生活、生态、非农业和预留水量后,将剩余的可分配水资源作为密山市农业可分配水量。密山市农业可分配水量核算结果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17063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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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30 |
作者 | 黄书娴、王立权、李铁男、董鹤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黑龙江大学水利电力学院、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