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015年第六师各农牧团场农业用水量》
单位:104 m3
2015年,全师农业用水量约为11.12×108 m3,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约为10.93×108 m3,渔塘补水量约为0.06×108 m3,禽畜用水量约为0.13×108 m3。对于农业灌溉用水量来说,新湖农场、五家渠市、芳草湖农场和奇台农场最多,分别为2.25×108 m3、1.69×108 m3、1.6×108m3和1.50×108 m3,其余在4.0×106 m3~8.0×107 m3之间;渔塘补水量仅五家渠市有5.15×106 m3,共青团农场有7.0×105 m3。对于禽畜用水量,奇台农场及五家渠市在2.0×106 m3以上,其余的多在2.0×105 m3~1.80×106m3之间[2],具体统计结果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7578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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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0 |
作者 | 张亮 |
绘制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文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