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企业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冲击严重程度的估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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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对在华企业商业运营影响的研究——基于4月上旬对1182位企业高管的问卷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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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被解释变量为样本企业一季度受疫情冲击的严重程度(Y1)。回归式(8.1)和(8.2)均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稳健线性回归估计方法。回归式(8.2)引入了行业固定效应(含10个制造业行业和10个服务业行业)。系数估计值下的括号内为经过异方差调整后的标准差。系数估计值的上标***

我们首先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对回归方程式(1)进行估计,在估计中采用稳健回归方法,并对系数估计值的标准差做了异方差调整。在表8中,估计式(8.1)显示了对影响企业一季度受疫情冲击程度的解释变量的估计结果,企业规模、所属产业和客户类型这三个变量的估计系数呈现了1%以下的统计显著水平,而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和营收来源这两个变量的估计系数在统计上不显著。基于(8.1)所显示的估计系数正负和统计显著性,我们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企业受疫情冲击的严重程度与企业规模呈反比,企业规模越小,受疫情影响越严重。第二,服务业企业所受冲击的严重程度显著高于制造业企业。第三,以企业为客户的B2B企业和个人和企业均为客户的多元业务企业(B2B&B2C)受疫情影响的程度要显著低于仅有个人客户的B2C企业。第四,企业受疫情冲击程度与其登记注册类型不存在统计意义上的相关性。估计式(8.1)中的国有企业虚拟变量的系数估计值为负,似乎意味着国有企业所受疫情冲击程度较之非国有企业为小,但因为此估计系数的标准差很高,因而这个负值在统计意义和零没有差别。我们还尝试了民营企业虚拟变量和外商企业虚拟变量,其估计结果同样显示统计上不显著。第五,企业受疫情冲击程度与其业务在中国境内外的分布类型不存在统计意义上的相关性。估计式(8.1)中的内向型企业虚拟变量的系数估计值为正,似乎意味着以中国业务为主的内向型企业所受疫情冲击程度较之以境外业务为主的外向型企业为大,但因为此估计系数的标准差很高,因而这个正值在统计意义和零没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