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主要医疗过错行为分析表》
鉴定意见中除2例医方无过错外,其余27例医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医疗过错,但其中1例存在的病历书写方面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医疗过错主要表现为术前检查不完善,准备不充分,手术时机选择不当,对于异常检查结果未予重视,在诊断不明确的情况下错误用药,告知不足,手术操作有误,术后观察、护理欠仔细,缺乏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术后处理不规范,医疗记录不完整、医院管理缺陷、医生资质问题等(表3)。医疗过错行为与死亡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原因力大小,分为无因果关系、轻微作用、次要作用、同等作用、主要作用、完全作用。
图表编号 | XD0016981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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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5 |
作者 | 杨丽、张志湘、王亚辉、陈溪萍、陶陆阳 |
绘制单位 |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苏州大学医学部法医学系、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苏州大学医学部法医学系、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司法部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苏州大学医学部法医学系、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苏州大学医学部法医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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