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332家医院中医疗过错原因力大小构成比》
(家)
291例案件共涉及332家医院,医院的诊疗行为在患者死亡后果中无法进行因果关系评定的有3例(涉及3家医院)。进行因果关系评定的288例(涉及329家医院)中:无因果关系的77家(23.40%),轻微因素的最多,共99家(30.09%),次要因素的74家(22.49%),同等因素的42家(12.77%),主要因素的37家(11.25%)。详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11717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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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陈莉坚、练勇伶、李丽增、岳霞、乔东访、李冬日、王慧君、王起 |
绘制单位 | 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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