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的统计性描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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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才政策创新扩散的动因分析——基于中国城市“人才新政”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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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的因变量为“人才新政”出台(P),即某城市在该年份是否公布“人才新政”,为二分变量,即出台则该年份变量赋值为1,此前年份变量均赋值为0。本研究的自变量,中央政府(PC)和省级政府(PP)的行政推力反映上级政府行政指令对地方政府出台“人才新政”影响,中央层面选择《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出台的2016年为时间点,该《意见》是中共十八大后专项针对全国范围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顶层设计的正式政策文本,所以将该变量2017年及以后年份赋值为1,之前年份变量赋值为0;省级层面选择该省贯彻《意见》的文件出台年份为时间点,出台年份及以后时间该省份辖区内的城市赋值为1,之前赋值为0。发展压力中,产业选择与人才关联度高的第三产业,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TIG)、GDP增长率(GGR)和城市每万人在校大学生数(SNP)数值从统计年鉴取得。内生动力中,城市土地财政依赖度(LF)主要选择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房产税收构建指标,其中土地房产税收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选择份额较高的土地增值税代表,则城市土地财政依赖度等于该市土地出让金与土地增值税之和除以该市政府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之和[7];房地产投资完成额(RF)从统计年鉴中查找,并进行标准化处理,消除量纲差异的影响;省内城市横向竞争压力(SC),采用该市所在省辖区内上一年度累计出台“人才新政”城市数量与该省地级市总量比值表示。各变量描述性统计如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