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国内外法规和标准中的环保指标》

《表3 国内外法规和标准中的环保指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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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物洗涤剂发展状况及国内外标准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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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衣物洗涤剂(洗衣粉、洗衣液)相关标准和法规涉及的环保指标主要有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磷酸盐、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氮川三乙酸(NTA)及其盐、乙二胺四乙酸(EDTA)等。磷酸盐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使水体富营养化,形成赤潮、藻华等现象,造成鱼类及水中生物大批量死亡,甚至污染人类饮用水[1]。APEO曾作为表面活性剂广泛应用于洗涤行业,但因其毒性较大、生物降解性差,而且降解代谢物也有毒性,因此各国家和地区已陆续出台法规和标准限制或禁止其使用,我国的GB/T 13171.1-2009、GB/T13171.2-2009、QB/T 1224-2012、HJ 458-2009中均规定不得使用APEO。氮川三乙酸(NTA)及其盐和乙二胺四乙酸(EDTA)及其盐可与金属离子快速络合形成稳定的螯合物,可用于水质的软化,络合去除水中的钙、镁等离子,曾在清洗剂中应用广泛[2]。但两者对已经沉积的有毒重金属具有一定的溶解性,形成的螯合物难以降解易在环境中蓄积残留,因此各国已陆续对其使用进行不同程度的限制,我国HJ 458-2009中规定织物洗涤剂和护理剂产品中不得使用NTA及其盐。各国家和地区相关法规和标准中对于各环保指标的具体规定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