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四大区域地级市资源型城市的分布情况》
《规划》的资源型城市有262个,其中,地级行政区126个,县级市62个,县(自治县、自治旗)58个,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16个。结合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对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界定与分类及其他文献,本研究以全国126个地级行政区的资源型城市为研究对象,并对其进行分类。按中国四大区域(1)划分如表1所示,各资源类型的资源型城市的空间分布如图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6779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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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吴静、白中科、曹银贵、张雷 |
绘制单位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自然资源部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自然资源部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自然资源部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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