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抗心律失常药物常见的致心律失常作用》
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指的是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时出现原有心律失常的加重或诱发出新的心律失常,发生机制可能有自发心律失常的易化,原有致心律失常基质的加重与产生新的致心律失常基质等。最具代表性的致心律失常特征是心肌梗死后患者已经存在动作电位的产生和传导异常,应用氟卡尼后心律失常加重导致病死率增高[18];Ic类药物应用于Brugada综合征(Nav1.5功能缺失引起)和存在心肌纤维化的患者可造成心律失常加重[19,20];肾上腺素能激动对儿茶酚胺敏感性室速或LQT1相关的室速有致心律失常作用[21];静脉注射腺苷可诱发房颤[22],主要药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6573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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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吴林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