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4—2018年区块链概念股上市公司平均投入产出效率分解》

《表3 2014—2018年区块链概念股上市公司平均投入产出效率分解》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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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块链概念股上市公司投入产出效率研究——基于DEA和Malmquist指数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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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TE、PTE、SE分别表示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以及规模效率。文中出现的所有“广东”均不包括深圳在内,深圳单列。

不同省份、区域企业的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以及规模效率值如表3所示(广东省深圳市单列)。根据表3分析可知,72家区块链概念股上市公司技术效率均值为0.731,纯技术效率、规模效率的均值分别为0.763、0.960,整体处于中等以上水平。进一步从区域以及省份角度进行分析,各效率值呈现一定的差异性。从四大经济区域来看,相对于西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较高;而规模效率方面,四大经济区域均达到0.9以上。由此可见,虽然技术效率受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的综合影响,但纯技术效率的影响程度大于规模效率。此外,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企业的技术效率水平更容易改进并达到最优状态。从具体省份来看,总体上市公司达到DEA有效状态(即TE、PTE、SE均达到1)的13家企业中,深圳有五家,占深圳区块链上市公司总数的50%。其中,深圳中国长城致力于开发能满足数字货币矿机市场需求的高性能电源,积极努力成为中国区块链未来发展中领先的基础硬件供应商;北京航天信息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各个行业的应用落地,开发的航信区块链平台可融合货运物流、供应链金融等多个业务系统;浙江恒生电子成功开发“中国贸易金融跨行交易区块链平台”,实现了银行间贸易金融产品交易信息的标准化、电子化和智能化;其他省份如湖南、黑龙江均有1家企业技术效率达到最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