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A股历史仅三家公司采用绿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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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鞋机制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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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绿鞋机制的引入跟国内证券市场发展程度紧密相关。在股票审批制时代,上市公司是稀缺资源,承销商在股票发行过程中基本上是没有风险的,在这种条件下也没有必要引入绿鞋机制。在核准制下,承销商和发行人在股票发行过程中面临的市场需求不确定性越来越大,需要一定的手段进行调节。2001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超额配售选择权试点意见》,规范主承销商在上市公司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中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为。2006年9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经修订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其中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2006年10月27日,工商银行IPO首次运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机制正式登陆A股市场,工商银行的成功发行使绿鞋机制为此类大盘股上市保驾护航的作用深入人心,也为后续大盘股上市提供了借鉴。不过,由于A股发行市盈率的限制以及炒新情绪较好,核准制下A股的短期发行破发率很低,对绿鞋机制的需求度并不高。2014年至今,港股和美股IPO上市后30天内的破发率均超过60%,而A股新发行的1 174只股票中,仅3只出现破发情形,破发率仅0.26%。因而A股IPO采用绿鞋机制的公司也极为鲜见,后续仅有2010年7月15日上市的农业银行和2010年8月18日上市的光大银行两家(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