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里耶秦简所见部分题署郡名“××发”平板简》
表4资料采自陈伟:《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里耶秦简牍校释》第2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8年。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一号井的封检和束》,见《湖南考古辑刊》第八集,岳麓书社,2009年。
综上,岳麓秦简“卒令丙四”规定题写郡名的“署”在里耶秦简中发现许多实例,如表1、表4等。这些“署”的实例就是过去所称的“检”。也就是说,过去称为“封检”的在秦时应直接称为“检”,如岳麓秦简1162+1169号“卒令丙三”所见;而过去所称的“检”实际上应称为“署”。
图表编号 | XD0016476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吴方基 |
绘制单位 | 广东嘉应学院政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