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里耶秦简所见一种题署“洞庭”郡名的平板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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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秦简“检”与“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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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资料采自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发掘报告》,岳麓书社,2007年;《里耶一号井的封检和束》,见《湖南考古辑刊》第八集,岳麓书社,2009年。陈伟:《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里耶秦简牍校释》第2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8年。

秦简“署”含义多样,过去认识到它的两种义项:其一,作代名词,关于代指内容存有分歧,主要有“岗位”说[23]、“专指一级机构”说[24]、“官方办事机构的泛称”说[25]、“驻地”说等四种意见[26];其二,作动词,意为题署、表署或签署[27]。不过,“卒令丙四”所见“署”的含义有别于过去的认识,其中“署”应作名词解,但非指岗位、机构、驻地等,而是同封书一起传递的可题写郡名的一种平板简。里耶秦简中过去所称为的“检”大多具有题写“洞庭”的特征,见表1所见“以邮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