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板、科创板及美股风险因素披露篇幅和数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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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实施背景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再思考——由新冠疫情的信息披露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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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1可以发现,注册制下的科创板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所占篇幅和风险因素的数量都已大大高于核准制下的主板公司,但与国外成熟注册制下的资本市场相比,数量和内容还有很大差距,美股对风险信息披露的整体篇幅平均比重为7.64%,远高于科创板的2.22%;风险因素的数量美股的平均数为29.67项,也高于科创板的26项。同时在关注风险形成的特质性上,制度文件的实施细节不够充分,易导致理解不一,执行不实。所以实践中,发行人对公司风险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往往不够。另外从披露的风险内容来看,科创板公司往往更多是涉及宏观政策风险、行业风险、汇率变动风险、税收优惠风险等,而企业本身特定的风险比较少。同时大多科创板公司在披露风险信息的时候少有对风险后果作深入解释,很少有公司会对风险到底会产生哪些影响,影响的程度有多大进行阐述,这样的风险信息不够充分和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