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单独、混合、兼营增值税税负、节税额》
注:增值税税负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除以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本表未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因素,如考虑税负第2种、第3种情形税负还会更轻,但企业所得税会有所增加。
例如一个电脑生产、销售、网络服务企业,假定其年销售额为1000万元,电脑销售收入800万元,运输服务收入50万元,网络服务收入150万元。并假定其进项税额为0。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其增值税税负核算如表7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6256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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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5 |
作者 | 张青政、杜学文 |
绘制单位 | 太原理工大学、山西省委党校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