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模糊综合评价等级得分标准》
将化工园区VOCs治理评估指标体系中的4个层次22个指标作为评估依据确定因数集,用U表示,U={U1,U2,U3,…,U22}。设定模糊评价等级V={V1,V2,V3,V4,V5};其中“V1”代表好,“V2”代表良好,“V3”代表一般,“V4”代表较差,“V5”代表差。按照加权平均原则,将5个等级作为相对连续的位置。为了定量处理指标范围和尺度,更为直观地呈现评价结果,根据专家意见及实际情况,使用百分值表示标准分值[27-28],模糊综合评价等级得分标准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6136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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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30 |
作者 | 沈达、刘金吉、周飞、郑达、豆闶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连云港赣榆区环境监测站、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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