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5年湖南省水土保持区划分区面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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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特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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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区划是根据区域水土流失情况、经济和自然等因素,对具有不同水土流失特征的区域进行划分,能较好地反映不同区划间水土流失差异性综合特征。基于1985年和2015年水土流失情况进行的两次水土保持区划分区结果(表3和表4)来看,1985年水土保持区划对全省不同水土流失程度的区域按强度、中度和轻度三个等级进行了划分,其中湘西北、湘西山地强度流失区和湘中丘陵、山地强度流失区为强度流失区;湘东丘陵、山地中度流失区和湘南山地丘陵中度流失区为中度流失区;湘西南山地轻度流失区和湘北环湖丘岗轻度流失区为轻度流失区,全省水土流失以湘西北、湘西和湘中最为严重,湘北环洞庭湖区最为轻缓。2015年水土保持区划中划分的湘西北山地低山丘陵水源涵养保土区和湘东南南岭山地水源涵养保土区是全省水土流失最为强烈的两个区域,湘北洞庭湖丘陵平原农田防护水质维护区是全省水土流失最为轻微的区域,湘中低山丘陵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和湘西南山地保土生态维护区属于过渡区,全省土壤侵蚀强度整体呈自西向东、自南向北递减的趋势。可以看出,两次水土保持区划的变动结果与各市州水土流失差异变化相一致,主要表现为:湘西北区域的水土流失一直以来是全省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湘东南区域水土流失有加剧的趋势,且已成为目前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区域;湘中区域的水土流失有很大程度的缓解;湘北洞庭湖区一直是全省水土流失最为轻缓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