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干预前后不合理处方原因分析》
注:**与干预前比较P<0.01;A:处方张数;B:处方张数占总处方的百分比(%)
干预前(1~6月)及干预后7~12月、13~18月、19~24月:不合理处方占总处方比例分别是10.00%,12.41%,8.50%和5.67%;不规范处方占总处方比例分别是7.67%,8.00%,6.00%,2.75%;用药不适宜处方占总处方比例分别是4.33%,5.33%,2.92%,3.75%;干预后的19~24月,不合理处方和不规范处方的数量与干预前(1~6月)比较具有显著性差异(P<0.01)。干预前后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分别为29.68%、27.69%、26.56%、26.64%,有所下降。干预后不规范处方项目及用药不适宜项目明显减少。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5995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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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徐春丽、杨弘瑞、秦晓改、杨继红 |
绘制单位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乌当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