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干预前后不合理处方统计及分析(n=30 000)》
注:与干预前比较,aP<0.05,b P<0.01;-表示无此项
干预前,用药不适宜处方占不合理处方数的69.06%(1 426/2 065),在这些不适宜处方中,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占39.27%(560/1 426),药品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遴选药品不适宜、联合用药不适宜、给药途径不适宜和重复用药所占比例也较高,分别为7.29%、12.13%、9.68%、6.24%、7.36%和8.77%。干预后,用药不适宜处方减少80.50%,其中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减少62.00%,其他用药不适宜处方数也均显著减少,较干预前改善明显,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9691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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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5 |
作者 | 李秀侠、王燕平、吴萍、幸怡岚 |
绘制单位 |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东院药剂科、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东院药剂科、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东院药剂科、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东院药剂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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