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处方干预前后不合理处方发生情况》
处方干预前不合理处方18例,占15.00%;处方干预后不合理处方7例,占5.83%。处方干预后不合理处方比例低于处方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407,P=0.020)。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4508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郑喜婵 |
绘制单位 | 惠东县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处方干预前不合理处方18例,占15.00%;处方干预后不合理处方7例,占5.83%。处方干预后不合理处方比例低于处方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407,P=0.020)。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4508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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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郑喜婵 |
绘制单位 | 惠东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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