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感染控制类医用物资资质要求》
根据2.1章节的保障要求,配置感染控制类医用物资,资质要求详见表3。紫外线型空气消毒器[13]和紫外线灯车保障采血室、换药室、穿刺室、注射室、耳鼻喉科诊室、妇科诊室、感染性疾病诊室、肠道门诊、发热门(急)诊、门急诊手术室、口腔科、血透室、内镜室等污染高风险区域[14]的环境感染控制,属于消毒器械。其中紫外线灯车还纳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消毒后的空气应符合WS/T 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中“4.2空气净化卫生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5841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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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5 |
作者 | 陈薇薇、许锋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工程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工程处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