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高职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衡量标准》
笔者主要参照齐鹏、刘景峰等学者的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体系,从而构建湾区东岸高职院校毕业生高质量的衡量体系(表1)。将毕业生满意度等级标准设定为:不低于70%为合格,不低于90%为优秀。并且毕业生满意度在整个高职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衡量标准中所占的权重为0.37。雇主满意度的评价标准为:不低于50%为合格,不低于80%为优秀。雇主满意度在整个高职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衡量标准中所占的权重为0.34。社会评价满意度的评价标准为:就业率不低于70%为合格,不低于90%为优秀;专业对口度不低于60%为合格,不低于90%为优秀;自主创业率不低于1%为合格,不低于5%为优秀。社会评价满意度在整个高职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衡量标准中所占的权重为0.29。[7][8]
图表编号 | XD0015800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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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8 |
作者 | 陶红、陈晓青 |
绘制单位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