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09—2016年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创业绩效》

《表3 2009—2016年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创业绩效》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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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创业绩效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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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DEAP 2.1软件,基于BCC模型对区域创业绩效进行评价,测算结果见表3。总体上看,2009—2016年全国30个省市创业绩效的平均值为0.969,虽然区域创业绩效的平均值处于效率的前沿面,但DEA无效。北京、天津、河北等13个省份的创业绩效为1,达到DEA有效,而青海、重庆、湖南等17个省份的DEA无效。为了更清晰地看出不同地区的差异,将30个省份分成了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创业绩效的平均值为0.990,高于全国均值,除辽宁和福建两个省份的DEA未达到有效外,其余9个省份的创业绩效达到DEA有效;中部和西部地区创业绩效的平均值分别为0.954和0.959,均低于全国的平均值且DEA无效,且中部地区略低于西部地区。从整体上来看,30个省份的区域创业绩效水平较低,且区域间差距较大,呈现出东高、中低和西平的特点。东部地区各省份创业绩效的DEA均达到有效(辽宁和福建除外),在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方面,东部地区仍然处于优势地位,主要原因是东部地区的科研资源丰富、创业成功几率高,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对外开放程度较高[40-42]。中西部地区除吉林、四川和新疆外,其余省份的创业绩效均小于1,这应该与其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落后、人才和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对外开放程度低和金融体系不完善有关[43-45]。中部地区略低于西部地区,体现出西部地区的“追赶效应”和“后发”潜力[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