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新疆地区各河流径流量重建序列气候水文事件与历史记录的对比(公共区间:1714—1989年)》

《表4 新疆地区各河流径流量重建序列气候水文事件与历史记录的对比(公共区间:1714—1989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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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树木年轮水文研究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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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10条河流径流量的重建序列将其在公共区间1714—1989年内的极值年份进行比较(序列EQ2、YLH缺少具体的重建数据,TSG、TLM公共区间较短,故未在表3中列出)。由表3可知,在阿尔泰山区域,EQ1和HBH均指示1777年为极端丰水年,1812年和1900年为极端枯水年;在天山北坡区域,有4条序列(WLM、MNS、JIH、KTH)指示1942年为极端丰水年,有3条序列(WLM、MNS、KTH)指示1917年为极端枯水年,有2条序列指示1784年(WLM、MNS)、1840年(WLM、MNS)和1876年(MNS、KTH)为极端丰水年,1778年(WLM、MNS)、1884年(WLM、JIH)、1918年(WLM、MNS)、1977年(MNS、JIH)为极端枯水年;在天山南坡区域,有2条序列指示1860年(GXH、AKS)、1804年(QSH、AKS)、1901年(QSH、AKS)为极端丰水年,1918年(QSH、AKS)、1957年(GXH、QSH)为极端枯水年。通过对比新疆地区各河流径流量重建序列极端年与历史记录的气候水文事件[64],发现各序列的极端年与研究区历史上记录干旱和洪涝事件的时间较为吻合(表4)。这表明上述河流径流量重建序列能够较好地捕捉到历史时期发生的部分极端气候水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