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治疗总有效率对比 (n, %)》
经不同用药方案后,实验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5.24%,对比参照组的76.19%有显著提升,组间比较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56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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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买雷 |
绘制单位 |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经不同用药方案后,实验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5.24%,对比参照组的76.19%有显著提升,组间比较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56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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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买雷 |
绘制单位 |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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