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冠肺炎诊断条件编码标准》

《表1 新冠肺炎诊断条件编码标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基于临床实践下新疆新冠肺炎预检分诊路径》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准见表1(1)流行病学史[5]:(1)发病前14天内是否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2)发病前14天内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3)发病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4)聚集性发病。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者为是,编码为1;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者为否,编码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