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调整后的医疗组控费目标值》
按科室目标值5%为基准,乘以2018年上半年科室CEI与各医疗组CEI比值,再乘以各医疗组CMI与科室CMI比值,各医疗组住院均次费用增长率个性化目标值在4.77%~5.69%之间。其中A医疗组CEI系数低于科室平均水平,CMI指数高于平均水平,费用控制好,病种难度可能较高,目标值经调整因子校正可适当放宽至5.69%;C医疗组CEI系数高于科室平均水平,CMI指数则低于平均水平,需执行更严格控费举措,目标值调整至4.77%。详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5606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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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0 |
作者 | 袁波英、林凯、王锦毓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