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调整后的医疗组控费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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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DRGs的医院内部绩效管理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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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科室目标值5%为基准,乘以2018年上半年科室CEI与各医疗组CEI比值,再乘以各医疗组CMI与科室CMI比值,各医疗组住院均次费用增长率个性化目标值在4.77%~5.69%之间。其中A医疗组CEI系数低于科室平均水平,CMI指数高于平均水平,费用控制好,病种难度可能较高,目标值经调整因子校正可适当放宽至5.69%;C医疗组CEI系数高于科室平均水平,CMI指数则低于平均水平,需执行更严格控费举措,目标值调整至4.77%。详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