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某企业50 kg小麦不同产品和副产品产出收益情况对照表》
注:表中A方案为面粉生产时,副产品次粉品种包括次粉甲、次粉乙、次粉丙,主产品面粉分前路粉、中路粉、后路粉,总可食用面粉出率67%,其他与B方案相同。B方案:面粉生产时副产品只有次粉丙,可食用面粉出率74.5%。
由表2可知,加工50 kg小麦,A方案产成品的收入比B方案高,如果企业按照A方案生产,可能盈利;如果企业按照B方案生产,尽管可食用面粉出率高,但因产品、副产品未细分,收益仍然较低,企业绝对亏损,所以企业必须重视产品和副产品规格的进一步细化。
图表编号 | XD001558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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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28 |
作者 | 刘光辉 |
绘制单位 | 现代面粉工业杂志社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